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润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4525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603民初9644号
    案号 (2022)浙0603执108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3-02
    发布日期 2022-04-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润达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浙江久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工程款 1 3 1 7 5 0 0元并赔偿该款自 2 0 2 1年 2月 1 5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的违约金;二、驳回原告浙江久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 8 8 6 3元,减半收取计 9 4 3 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 0 0 0元,合计 1 4 4 3 2元,由原告浙江久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负担 1 7 3 2元,被告浙江润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1 2 7 0 0元。被告浙江润达置业有限公司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