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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榭市监处〔2018〕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30
    决定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