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东卫公罚〔2016〕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江东明楼柔酷理发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行政处罚内容 宁波市江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东卫公罚〔2016〕0034号当事人:宁波江东明楼柔酷理发店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查明2016年06月04日对你经营的宁波江东明楼柔酷理发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17
    决定机关 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裘小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