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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贵交执罚[2020]28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灵川县恒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其经营的桂C83960/桂C032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原有的0.6米高的栏板及仓栅全部拆除,变为平板车,并聘请司机莫树华驾驶该车运输石材,从桂林开往贵港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