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贵交执罚[2020]28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灵川县恒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其经营的桂C83960/桂C032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原有的0.6米高的栏板及仓栅全部拆除,变为平板车,并聘请司机莫树华驾驶该车运输石材,从桂林开往贵港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7 |
决定机关 |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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