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处〔2018〕3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使用该公司超过有效检验期限的液压货梯;2、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5
    决定机关 安吉县局
    法定代表人 毛剑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