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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贺住建行罚字[202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工程项目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6
    决定机关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