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东市监罚字〔2019〕33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二、没收违法所得36元;三、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2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356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0 |
决定机关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孙焱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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