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60067****685J
    执行依据文号 华南国仲深裁(2019)D514号.
    案号 (2020)鲁0602执17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09
    发布日期 2020-07-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支付本金51363.56元。2.被申请人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本金的违约金。3.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9000元。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仲裁费8037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