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浔市监处〔2020〕3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4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340元,罚没款共计58340元(大写:伍万捌仟叁佰肆拾元整),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30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阅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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