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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银保监罚决字〔2020〕1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9
    决定机关 天津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李小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