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富市场市监罚处〔2019〕0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对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20万元的罚款。建议对当事人涉嫌宣传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行为,处5000元的罚款。建议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广告的行为,处5000元的罚款。以上合并处210000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5 |
决定机关 | 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凌荣庭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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