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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天武)市监行罚〔202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食品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2
    决定机关 武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