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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执罚决字〔2019〕第000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在从事建筑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落实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6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0
    决定机关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方尚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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