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康安瑞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樊祥淮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4811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龙马民初字第188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川0504执11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州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18
    发布日期 2016-02-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四川信易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重庆康安瑞电气有限公司签订的《仪表、自控设备和控制系统成套供货、安装、调试合同》、《石楼门站、永和分输站、永18#扩建工程电气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及调试合同》、《自控、电气合同补充协议》。 二、被告重庆康安瑞电气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预付款1202745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8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79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7790元,由被告重庆康安瑞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