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滨工处〔2017〕1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燃煤及其制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03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2
    决定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