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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都市场和质量监管处字〔2016〕D05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50元(大写:肆佰伍拾元)没收违法所得50元(大写:伍拾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7-28
    决定机关 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向勇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