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天门三花农业专业合作社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3429006MA****GTX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302民初3764号 |
| 案号 | (2020)湘0302执1383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湖南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天门三花农业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3 6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货款53 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8年8月2日起计算至全部支付之日止;以货款本金184 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6月29日起计算至全部支付之日止。违约金合计上限为245 600元); 二、驳回原告湖南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954元,减半收取2477元,由被告天门三花农业专业合作社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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