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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鹿工商处字[2019]1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管理规范 10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7
    决定机关 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井少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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