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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市监处字〔2019〕5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使用“”标志的莲子3.8公斤、单晶冰糖8.2公斤、百合干1.65公斤、黑豆5.8公斤、小黄米10.40公斤、红豆11.10公斤、绿豆7.75公斤、米仁7.75公斤、老冰糖8.75公斤、黑芝麻1.8公斤、八宝粥10.35公斤、清凉粥7.25公斤;二、没收违法所得250元;三、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9
    决定机关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