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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海市造船厂
    法定代表人 傅德庆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9302793
    执行依据文号 (1997)银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0)银执字第001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0-07-27
    发布日期 2015-07-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北海市造船厂应归还原告罗成就借款本金250000元并支付利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负担诉讼费63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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