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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城管罚字【2020】第17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9月25日07时45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湘龙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郭中亮、李毅巡查至长沙县湘龙街道山东商会前万家丽北路北往南路段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湘A·F1127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途经此处,因装载不严,导致万家丽北路路段被污染。执法人员立即指挥车辆靠边熄火停车,并向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进行检查,经查,该车系湖南星沙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员为杨喜萍,当日受公司安排从长沙市开福区长沙港运输混凝土至长沙市芙蓉区生态4号安置房工地卸载,在运输混凝土过程中,由于该车辆密闭不严,导致混凝土沿途撒落污染了湘龙街道山东商会前万家丽北路路段,经执法人员现场使用皮尺测量,污染了湘龙街道山东商会前万家丽北路北往南路段9.5米,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已于2020年10月18日自行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非税收入票据号:3680034857。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5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