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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2020〕3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不合格的洁列电吹风(HairDryer专业级电吹风,型号PH-2000)2台,保时达电吹风(型号BSD-3328)15台;2.处罚款2626元(计算方式为49*30+68*17=2626元);3.没收违法所得4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8
    决定机关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狄云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