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运政罚〔2021〕40184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8日10时10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浙江长风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唐卫华。10月28日兰溪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受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关于核查客运企业车辆超速的通知、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23 |
决定机关 |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钟建松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