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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运罚决字[2020]第330723512010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1月09日15时56分,武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浙G.B8952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遂通知该客车所属公司前来我局接受调查。经查:2020年01月09日下午,驾驶员杨传芳驾驶浙G.B8952普通客车从兰溪前往温州,每名乘客收车费98元,15时56分行驶至武义县百花山高速出口时停靠并下客1人,浙G.B8952普通客车车辆所有人为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线路牌载明为兰溪到温州市际班车,停靠站点为金华汽车西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5
    决定机关 武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钟建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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