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润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908****13X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903民初328号
    案号 (2021)苏0903执32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2-03-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吴友凤因受伤造成的医疗费54171.9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40元、营养费1350元、误工费37767元、护理费7200元、残疾赔偿金104920.32元、交通费1000元,合计206949.26元。由被告上海润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赔偿128559元(206949.26元*80%-垫付款37000元)(取整数)。二、被告上海润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还赔偿原告吴友凤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上述一二项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原告吴友凤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50元,鉴定费2042元,合计6492元,由原告吴友凤负担1298元,由被告上海润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19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