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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处字〔2020〕3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人民币1378元(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捌元整);二、没收违法所得81.5元(人民币捌拾壹元伍角);三、没收”017882”纺织品1.5米。以上罚没款总计1459.5元(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玖元伍角)。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1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林爱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