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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白公(消)行罚决字〔2018〕0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机械加工车间南侧消防车道被占用,厂区内消防车道未设置标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2
    决定机关 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