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帝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殷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890512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412民初2490号
    案号 (2018)苏0412执294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7-09
    发布日期 2018-07-1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殷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秋琴借款200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10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二、被告江苏帝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李燕对被告殷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告江苏帝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李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殷建追偿; 四、驳回原告王秋琴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4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0000元,由被告殷建、江苏帝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李燕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王秋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