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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人社察罚字〔2021〕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7
    决定机关 盐城市东台市人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