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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娄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五级分类不真实、贷款违规借新还旧和放贷收息;内控管理不严,存在员工利用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娄底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利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