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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1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06时30分左右起在在杭州西湖区学院路地铁10号线工地内进行进行管线探挖施工作业,现场当事人通过挖机和人工探挖方式挖掘路面,面积长5米,宽1米,计5平方米,深度1米,导致地下一段燃气管裸露,未造成燃气泄漏。当事人已签订《燃气管道及其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书》,施工前未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查处后,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待燃气公司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后才继续进行施工作业。根据《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3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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