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霄霞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2031684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法民初字第10908号 |
案号 | (2016)渝0108执430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11-03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重庆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在本判决书 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7号D栋7楼12 号房屋交付给原告包春、包静; 二、被告重庆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包春、包静支付关于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 道7号D栋7楼12号房屋的逾期交房违约金78472.86元; 三、驳回原告包春、包静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80元,由被告重庆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负担(原告已缴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被告)。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