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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淮银监罚〔201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24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淮安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朱彩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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