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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临运罚(2020)00091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决定给予伍仟元整(5000元)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7
    决定机关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