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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常天)市监罚字〔2017〕LL-S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处罚款:伍千(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柒拾陆元 (76元)。 罚没款合计:伍千零柒拾陆元(507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01
    决定机关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