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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中市监工商东区处字〔2020〕030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登记机关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3
    决定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