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5420205****68X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02民终252号 |
案号 | (2021)新0202执46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新疆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2020)新0202民初4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二、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2020)新0202民初4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变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2020)新0202民初4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8500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向肖保民支付自2014年9月8日起至借款全部还清时止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98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34980元,由肖保民负担704元,由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427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25.00元,由肖保民负担225元,由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