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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绵国土城西分监行处【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供即用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6783.03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按每平方米30元处罚款110.3490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4
    决定机关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