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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前自然资罚决字【202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巴音温都尔嘎查集体土地34820平方米;2、对非法占用3482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合计人民币1044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1
    决定机关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