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768899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502民初4151号
    案号 (2018)赣0502执228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8-12-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欠原告胡水菊货款人民币22875元,被告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同意在2017年11月底前支付货款5000元,余款17875元在2018年1月底前付清,原告胡水菊表示同意。 二、案件受理费872元,调解减半收取为436元,原告胡水菊自愿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