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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0〕罚决字第02-00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是杭州萧山区风情大道改建(金城路-湘湖路)穿越沪昆绕行线立交工程的施工方。2020年09月06日20时开始,当事人进行平整路面施工,由于第二车混凝土搅拌车来得迟,于当晚21时50分到达,当事人在未取得夜间作业许可的情况下在当晚22时以后仍然继续施工,现场动用一台挖掘机、一台小型振动棒、混凝土搅拌车一辆、铁锹五把,现场作业人员5名、混凝土驾驶员1名,挖掘机驾驶员1名。施工过程中产生了施工噪音。09月06日22时58分被执法人员查获,查获时,混凝土运输车正在倾倒混凝土,挖掘机与小型振动棒均在施工作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