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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北干)行罚决字[2018]148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08月30日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8月30日19时30分,北干派出所民警在对位于萧山区北干街道彩虹快速路(育才路-沪昆铁路)工地宿舍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员工葛某不办理居住登记,涉嫌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并处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1
    决定机关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