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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银罚字〔2019〕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单位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2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2
    决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法定代表人 魏青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