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宿豫住建罚决【2019】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702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30
    决定机关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