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安阳市龙安区诚信放心肉店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经营兽药残留沙丁胺醇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肉馅等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8
    决定机关 安阳市龙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