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禹)食药监药罚【2017】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禹州市中西药采购供应站 销售劣药五加皮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五加皮(批号:170301)9.7kg;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500元的2倍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21 |
决定机关 | 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