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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城(规)决〔202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2002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3
    决定机关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