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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石环保监察罚字﹝2020﹞0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订)》第31条第3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0
    决定机关 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