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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象环罚字【2019】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淤泥)流失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1
    决定机关 象州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