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4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7年1月,该行在为某申请人办理信用卡业务时,对申请人收入核定严重不审慎。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08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徐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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